個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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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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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補充公告)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7-21 |
1.事實發生日:114/07/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06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114年7月14日證櫃新字第1140005173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 55元,採溢價發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5%計9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其餘85%計5,1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之持股比例認購, 以發行在外股數39,562,000股(不含限制員工權利轉換股份2,363,000股)計算,每仟股 認購128.91158182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拼湊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 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承購之。 (3)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79,250,000元整,分為 47,92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訂定本次發行新股增資相關事宜如下: 一、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二、增資認股基準日:114年8月2日。 三、增資基準日暫定:114年8月14日。 四、增資發行新股之停止過戶及認股繳款期間: (一)最後過戶日:114年7月28日。 (二)停止過戶期間:114年7月29日起至114年8月2日止。 (三)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14年8月4日至114年8月5日。 (四)特定人繳納期間:114年8月6日至114年8月13日。 (6)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年7月21日(補充公告)。 (7)委託代收股款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竹南科學園區分行(補充公告)。 (8)委託專戶存儲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竹科分行(補充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變動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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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7-14 |
1.事實發生日:114/07/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7/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8/27(三)上午十時整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8號4樓之9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7月29日至114年8月27日 (6)召集事由: (一) 報告事項 (1)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2) 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3) 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4) 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5)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二) 承認事項 無 (三) 討論暨選舉事項 (1)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 修訂「董事選舉辦法」案 (3) 修訂「公司章程」案 (4) 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6)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7) 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8) 辦理初次上市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並請原股東 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9) 本公司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10) 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 臨時動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權應說明事項如下: (1)股東資格:1.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 法」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 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含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2)受理期間:中華民國114年7月15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止。 (3)受理處所:採書面方式掛號郵寄政美應用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地址:新竹縣竹北市 台元一街8號4樓之9 電話:03-560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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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5-07-14 |
1.事實發生日:114/07/14 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06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6.00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114年7月14日證櫃新字第1140005173號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 55元,採溢價發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5%計9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其餘85%計5,1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之持股比例認購, 以發行在外股數39,562,000股(不含限制員工權利轉換股份2,363,000股)計算,每仟股 認購128.91158182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 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行辦理拼湊認購,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 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承購之。 (3)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79,250,000元整,分為 47,92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5)訂定本次發行新股增資相關事宜如下: 一、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二、增資認股基準日:114年8月2日。 三、增資基準日暫定:114年8月14日。 四、增資發行新股之停止過戶及認股繳款期間: (一)最後過戶日:114年7月28日。 (二)停止過戶期間:114年7月29日起至114年8月2日止。 (三)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14年8月4日至114年8月5日。 (四)特定人繳納期間:114年8月6日至114年8月13日。 (6)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7)委託代收股款銀行: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8)委託專戶存儲銀行: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變動或其他相關未盡事 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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