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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股新聞
公告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撤銷113年現金增資案...
1.事實發生日:114/05/16
2.發生緣由:
經綜合評估資本市場變化及整體營運環境,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後,向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乙案,茲於114年5月
16日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3167號函同意廢止。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接獲主管機關同意撤銷現金增資案後,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第11條第4項規定,接獲主管機關撤銷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
款者,依法加算利息返還該價款;退還之款項將以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
之股款,匯費及掛號郵資由本公司負擔。對已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退還股款計算
方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臺灣銀行一年期定存存款利率/365】
註:應還之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元。
(2)承諾書:
友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上)113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1月14日金
管證發字第113036190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考量現行市場投資人接受度、未來市場發展
狀況、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與投資人最大權益,友上於114年1月15日決議展延特定人繳
款期間,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2月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32068號函同意備查
在案。
經綜合評估資本市場變化及整體營運環境,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後,本公司經
114年5月8日董事會決議,擬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此次現金增資案,資金運
用計畫不足部分將以自有資金及金融機構借款支應。
基於維護股東權益,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及認股人權益,本公司承諾自接獲金管會
撤銷通知後,將依法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款項;本公司將統一於實際退款日起以掛
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退回繳交之股款。若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依法提出合理及具
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分,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承諾書人: 友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羅文保
中華民國114年5月8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025-05-16
By: 摘錄資訊觀測